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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地
2019-06-04    来源:宁夏检察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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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6-04

来源:宁夏检察

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地

    5月29日下午,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会议,对内设机构改革工作进行部署。至此,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时侠联出席会议并讲话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张选朝宣读了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任职决定。

    会议指出,此次内设机构改革,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规模最大、调整最多、影响最广的一次改革,也是检察机关进入新时代的关键节点上进行的一次重要的改革,对于提振检察队伍士气、促进检察事业长远发展具有重大意义。


    会议要求,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深化认识,坚定改革信心。提高政治站位,坚定改革信心,提升改革决心,积极支持改革、参与改革、推进改革,切实提升改革的认同感、使命感、责任感。要准确把握改革要求,明确目标,推进新机构职能高效运行。注重改革后各项任务的沟通、协调、衔接,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,围绕捕诉一体、侦查权运行等工作健全制度机制,确保改革后检察权顺畅高效运行,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、做强民事检察、做实行政检察、做好公益诉讼,推动“四大检察”全面协调充分发展,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治产品、检察产品。要加强组织领导,树牢全局意识,确保改革任务落地生根。坚持党组统一领导,部门各负其责,全体干警积极参与,以讲政治、顾大局,勇担当、强作为的政治担当精神,共同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。
     会议强调,随着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全面推开,宁夏检察工作站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。新起点就要有新担当、新作为、新形象,全体检察干警要坚持“落实、稳进、提升”的检察工作总基调,聚焦推进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,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,推动实现新时代宁夏检察事业开拓性、创新性发展进步。
   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、检委会专职委员,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,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全体检察人员,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班子成员参加会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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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】:宁夏检察